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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事局专业技术管理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暂行规定》等六——第十六条 应聘的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月收入3%向区(县)或系统人才中心交纳管理费。具体收交办法由市人事局另行制定。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济南市人才流动争议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31-87081705 咨询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31-82568205

   

[济南市]关于报送200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通知——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报送材料的准备工作,务于11月15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64号;电话:86059632.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咨询电话:87081705.

   

济南市人事局专业技术管理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专业

   

济南社保的机构组成——(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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