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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需科目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

 

『题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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