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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包头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精神,现就做好 2023 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旗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中直、区直驻包企事业单位在我市范围参与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资格和初始认定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一)公需科目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四五”规划、“五大发展任务”精神解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公需科目选修课没有学时要求,不考试,学员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学,学习完成后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总学时。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共 60 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或参评的系列,参加部门、单位或行业领域组织的专门业务学习,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数。部门、单位或行业领域组织的专门业务培训,必须提供培训主办方的正式通知、学员签到表和培训结业证书等材料;赴外培训必须有主办方的正式通知、部门领导批示、学员参训签到簿和结业证书等有关佐证材料,核心要件提供不全的一律审核不通过;发表的论文必须以当年核心期刊原件或权威网站检索信息作为佐证依据。以上几种情形可作为专业科目学时数的折算依据,否则不予认可。不具备以上几种情形或学时数不达标的,可自行选择网络平台发布的专业课程进行自主学习。

三、培训网址、学习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培训网址

1、http://bt.chinahrt.cn;

2、http://baotouzj.chinahrt.com;

3、http://zj.nmgrcpx.com。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可自愿选择以上网站之一进行学习。

(二)学习时间 网络平台开放时间均为:2023 年1 月8 日—2023年12月31 日。未完成2022年及往年学习任务的,可在此时段内进行补学。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适时督促专业技术人员按时限要求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2、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数,且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个人自行完成年度审验,年度审验只针对当年参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和初始认定等审验工作;3、自助审验完成后,旗县区、市直部门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除外)责专人持审验卡到市人社局考试考核培训科加盖验证专用印鉴。(地址: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办公楼1107室)

四、培训费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 号)收取,公需科目30个学时共 75 元,专业科目 2.5 元/学时,学员需自行登陆网络平台进行缴费激活课程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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